一、僱傭關係突發腦出血僱主是否有責任
如果是個人之間形成的勞務關係的話,僱員在工作期間導致自己受傷,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你那賠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構成傷殘的還應當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後續治療費等。《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九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二、僱傭關係能申請工傷嗎
僱傭關係中僱工受傷,不能認定爲工傷,也即受傷的勞動者是不能申請工傷,然後獲得工傷賠償的。
構成工傷的條件:
(一)主體:
必須是勞動者
(二)主觀方面:
必須是非基於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傷害
(三)時間方面:
必須是工作時間
(四)地點方面:
必須工作場所或者與工作有關的場所
(五)原因方面:
必須是工作原因。
在僱傭關係中受傷,僱工與僱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並不構成勞動關係,所以不能適用工傷,對於此類受傷,只能適用一般民事侵權。
因此根據小編的描述,即使沒有跟僱主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者沒有購買正式的工傷保險,那麼僱員受傷後也是需要僱主承擔賠償責任的,有工傷保險則是透過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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