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員工被單位辭退有補償嗎?

一、勞務派遣員工被單位辭退有補償嗎?

勞務派遣員工被單位辭退有補償嗎?

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首先,如果是用人單位辭退勞務派遣員工,那麼勞務派遣員工將不會獲得賠償。因爲勞務派遣員工不屬於用人單位,屬於第三方勞務公司管理。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務派遣員工進行法定的索賠。

簡單的說,如果用人單位辭退勞務派遣人員,就等同於將勞務派遣人員,退還至勞務公司。此時勞務派遣人員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失去工作,勞務派遣公司將爲勞務派遣人員進行二次分配,尋找其他的新工作。所以,這種情況得不到認可的賠償。

其次,勞務派遣人員,被勞務公司辭退,這種情況勞務公司需要按照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相關的規定,對勞務人員進行賠償。此時意味着勞務派遣人員,已經從實質上失去工作,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依法獲賠。

二、解除勞務派遣合同有哪些情形?

基於勞務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勞務派遣單位的主營業務就是將勞動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向被派遣單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費。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因此,勞務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基本一致。但在勞務派遣合同中,被派遣勞動者基於被派遣單位無過錯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被派遣勞動者的同工同酬權

同工同酬應當理解爲從事相同的工作,工資及福利待遇應當大體相當。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待遇懸殊,身份歧視突出,同工不同酬現象嚴重,有些公司勞務派遣工工資與正式工工資要差一半以上。勞務派遣工與企業的正式工不能同工同酬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2、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我應當告誰

實踐中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發生爭議時,用工單位往往以雙方不是勞動關係爲由推諉,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爲共同當事人。

3、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適用

(1)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2)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適用。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一樣,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被用人單位辭退,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被派遣勞動者並非只是被派遣關係,其同勞務派遣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其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享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