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交通事故現場急救措施?

一、現場組織

臨時組織救護小組,統一指揮,避免慌亂,要立即撲滅烈火或排除發生火災的一切誘因,如熄滅發動機、關閉電源、搬開易燃物品,同時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員負責保護肇事現場,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檢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

根據分類,分輕重緩急進行救護,對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臟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對意識喪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傷員口鼻中泥土、嘔吐物、假牙等,隨後讓傷員側臥或俯臥。對出血者立即止血包紮。如發現開放性氣胸,進行嚴密封閉包紮。伴呼吸困難張力性氣胸,條件許可時,可在第二肋骨與鎖骨中線交叉點行穿刺排氣或放置引流管。骨折處進行固定。對呼吸困難、缺氧並有胸廓損傷、胸壁浮動(呼吸反常運動)者,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並適當加壓包紮,以限制浮動。

二、正確搬運: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搶救人員特別要預防頸椎錯位、脊髓損傷,須注意:

(1)凡重傷員從車內搬動、移出前,首先應在地上放置頸託,或行頸部固定,以防頸椎錯位,損傷脊髓,發生高位截癱。一時無頸託,可用硬紙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頸託,剪成前後兩片,用布條包紮固定。

(2)對昏倒在坐椅上傷員,安放頸託後,可以將其頸及軀幹一併固定在靠背上,然後拆卸座椅,與傷員一起搬出。

(3)對拋離座位的危重、昏迷傷員,應原地上頸託,包紮傷口,再由數人按脊柱損傷的原則搬運傷員。動作要輕柔,腰臀部托住,搬運者用力要整齊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擔架上。

三、現場急救後傷員根據輕重緩急由急救車運送。

千萬不要現場攔車運送危重病人,否則由於其他車輛缺乏特殊搶救設備,傷員多半採用不正確半坐位、半臥位、歪側臥位等而加重傷勢,甚至死於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