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絕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絕賠償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絕賠償怎麼辦?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絕賠償可以透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起賠償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根據上述規定,從以下幾點予以分析。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對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根據當事人違反交通法規的具體情況來定的,如果死者生前確實因爲自身的違法行爲導致事故發生,就應該認定其承擔責任。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無論是誰都受到交通法的制約,違反交通法規就應承擔責任,並不能因當事人死亡就可以免責。交通事故的處理核心問題就是認定事故責任,並依照責任的認定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因爲責任人已經死亡,應不再追究責任,就會使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也可能會加重對方當事人的利益損害。所以,在交通事故中,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當事人死亡,只要已認定其確實生前因違章行爲造成事故發生的,就應該承擔相應責任,死亡不能成爲免責的理由。家屬可以用其遺產來賠償對方所受的損失。如果拒不賠償,原告可以,將其遺產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繼承財產的額度內承擔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遺產繼承人放棄或喪失繼承的,因沒有遺產可供繼承的,繼承人不能作被告。

二、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家屬是否需要賠償

關於事故責任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問題,目前審判實務中存在兩種觀點:家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持此觀點的人認爲,認爲司機開車時爲了其家庭生活,其收益是供其家庭成員共同使用的,所以,在其爲家庭成員共同生活而產生的賠償責任應當由其家庭成員承擔。 家屬在遺產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持此觀點的人認爲,交通事故是侵權行爲,因侵權行產生的責任不是爲家庭生活,所以其家庭成員不承擔責任,只能用侵權人的遺產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在我們國家主要是存在着一些侵權行爲才能夠進行的,比如說交通事故如果違反了交通規則,而且是具有相關的責任的情況之下的話,完全是可以獲得賠償的,並且這種賠償是需要及時的產生的,如果對方拒絕可以透過訴訟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