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跑路 業主貸款可以停貸嗎?

開發商跑路 業主貸款可以停貸嗎?

在購買期房的時候,需要注意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質,畢竟此時購買期房的風險是很大的。而現實中,也經常出現開發商跑路的情況。那要是遇到開發商跑路 業主貸款可以停貸嗎?請一起透過下文進行了解。

一、開發商跑路 業主貸款可以停貸嗎?

不可以,貸款是您和銀行之間的,和開發商沒有關係,您還得繼續還貸,但您可以透過司法程序起訴開發商。

二、開發商哪些行爲是欺詐行爲

“商品房”作爲商品之一,受市場因素的影響,由買賣雙方協商進行買賣,屬於消費者爲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的商品,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以,房地產糾紛也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自然,如果在房屋買賣過程中開發商做出了“欺詐行爲”,依照第49條,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增加的賠償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但在實踐中出現的房地產糾紛案中,不乏有認爲開發商在售房過程中有欺詐行爲而要求雙倍賠付者,但勝訴的卻寥寥無幾,其原因就在於對商品房買賣中的“欺詐行爲”的理解存在問題。

那麼,哪些行爲可以認定爲商品房買賣行爲中的“欺詐行爲”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爲“欺詐行爲”:

1﹑銷售現房時,將僞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

2﹑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

4﹑銷售明知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開銷售的房屋的;

5﹑虛標最低價﹑清盤價等欺騙性價格進行銷售的;

6﹑故意隱瞞開發商真實身份,或冒充其他開發商名義銷售的;

7﹑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大衆媒體對商品房做不可實現的虛假宣傳的。

如果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的過程中出現以上幾種情況的,並且開發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購房者可以以開發商作出欺詐行爲爲由而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要求其雙倍賠付。

其實是不可以的,畢竟此時的借貸關係與開發商無關,這僅僅是屬於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利益關係。即使此時開發商跑了,造成期房爛尾,但不會影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因此仍舊需要繼續還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