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建築物租房合同能有效嗎?

臨時建築物租房合同能有效嗎?
律師解析:如果是經過批准的合法建築物,那就有效,反之如果臨時建築物房屋未經批准的,所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未經批准的臨時建築屬於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未經過登記備案,租賃主體不合法,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無效合同的條件主要包括:
1、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4、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而訂立合同等其他條件。
所謂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在內容或形式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應確認爲自始無效的合同。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訂立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行爲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的特徵:
1、具有違法性,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當事人在訂立無效合同後,不得依據合同實際履行,也不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3、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無效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一旦確認無效,將具有溯及力,使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後也不能轉化爲有效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