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長時間曠工

員工長時間曠工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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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長時間沒有來公司,也沒有辭職,我們該怎麼辦/

員工已經有二個月沒有來公司上班,如果員工經催告仍不來辦理主動離職手續,直接限期他在一定期限將離職單簽字郵寄回公司,否則直接以連續曠工爲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可。主要看單位是否願意採用平和的方式處理,如想處理平和些,則限期可相對長些,如想快速些,則期限可以適當短些,但也要合理的考慮郵寄時間和簽署時間。這屬於離職流程的法律風險梳理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