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司法鑑定的異議回覆再提異議

對司法鑑定的異議回覆再提異議
司法鑑定異議回覆時間

司法鑑定異議時間一般是10—15日,時間到了,相關部門就會告知你的司法鑑定異議記過。在鑑定書尾部會告知你的。


依據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1、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爲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內容,以及第2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