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物業合同到期不續簽沒有補償。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後,物業公司沒有與業主委員會續簽合同但對物業繼續進行管理的,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來處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條,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爲不定期。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