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壟斷的危害

行政壟斷的危害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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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的區別

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爲。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只n要實施了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爲以及與不正當競爭有關的違法行爲,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n《反壟斷法》第三條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爲包括:n(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n(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n(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