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指少數大資本家爲了共同控制一個或若干部門的生產、銷售和經營活動,以獲取高額壟斷利潤而實行的一種聯合。壟斷行爲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法》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