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辭退工傷員工

企業如何辭退工傷員工
工傷員工在合同期內企業辭退如何補償
  1、因工傷致殘的員工,非嚴重違紀在合同期內不得辭退(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金;同時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或第三十七條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工傷未有致殘員工,單位在合同期內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通常情況、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補償。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