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合同有哪些主要條款
合同應包含以下主要條款:
1、當事人的身份資訊條款、例如當事人的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2、標的的質量、數量條款;
3、價款和支付方式條款;
4、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條款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