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處理事情不作爲怎麼投訴

交警處理事情不作爲怎麼投訴
交警處理事情不作爲怎麼投訴
(一)交警不作爲可以找交警隊的督察處、公安局的紀委、當地政府的紀委(監察局)反映及投訴。
(二)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透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覈,未申請複覈或者對複覈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由法院結合證據進行判斷。但是由於自行舉證的難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對交通事入認定書有異議的,還是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複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