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外遇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方有外遇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男方有外遇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1、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
2、所以,如果女方離婚而男方不同意,那麼女方可以去提起離婚訴訟。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