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期間銷假

勞動糾紛期間銷假
勞動糾紛律師
在處理勞動糾紛的時候,一些勞動者知道自己的能力比較弱,容易影響到自己的權益。爲此在處理勞動糾紛的時候都會爲自己找個專業的律師。那麼律師費由誰來出呢?在打官司中的律師費,一般是聘請方自行承擔,敗訴方不承擔對方主張權益而支付的律師代理費。但下列情形除外:根據我國現行相關司法解釋,在以下九類案件中,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第1、法律援助案件。第2、著作權侵權案件。第3、商標權侵權案件。第4.專利侵權案件。第5、不正當競爭案件。第6、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案件。第7、借款擔保權訴訟案件。第8、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第9、仲裁案件。除前述情況外,雙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否則無權要求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