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怎麼向法院起訴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別人欠錢怎麼向法院起訴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別人欠錢怎麼向法院起訴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答
別人欠錢,債權人要向法院起訴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起訴狀中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等資訊,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則需要包括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
一般只要符合起訴的法定條件法院就會受理,而起訴的法定條件包括:
1、原告應當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
2、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
3、要有明確的被告。
4、應當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的範圍以及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