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法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手續

勞動仲裁法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
一、申請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二、申請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是勞動者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一份。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委託公民代理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機讀資料或被申請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5)附證據清單(參見《舉證通知書》),證據中一般應包括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資料,如:書、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報名表)、押金收據、社會保險繳費清單、暫住證、考勤記錄、獎懲通知、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通知(證明)等。當事人應提供證據正本一套,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供副本。

(二)申請人爲10人以上,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

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可推舉1-3名代表,並提交全體申請人簽名的《授權書》。其中屬欠薪的員工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額明細表。

(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一份,註明委託事項。

(4)證據附證據清單,參見第一類第(5)項要求。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