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險代位求償

人身險代位求償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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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人身險

人身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爲保險標的的保險,是應對人生風險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其中以人的壽命爲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生存或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爲人壽保險。
人的生命有生存或死亡兩種狀態,因此人壽保險就有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和生死兩全保險之險別。以人的身體爲保險標的保險爲健康保險。人的身體有健康和疾病、生理機能正常與不正常、勞動能力(即人賴以謀生的手段)存在與喪失等狀態存在,便有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之各種險種,可以對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受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導致的支出增加或收入損失進行賠償(給付)。
綜上所述,按保險責任分類,人身保險分爲人壽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