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土地出讓性質

企業改制土地出讓性質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企業改制后土地出讓金怎麼處置


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採取協議出讓方式的,按土地評估價格的40%繳納土地出讓金。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土地出讓金全額上繳財政。改制企業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優先用於企業職工的安置。對一次性繳納出讓金有困難的,出讓合同可約定分期繳納,分期繳納年限一般不超過1年。按出讓合同約定繳請全部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後,予以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不具備出讓條件的地塊,經市政府批准可以保留劃撥方式或租賃方式處置。保留劃撥或租賃使用的期限爲5年,期限從第一次保留劃撥或租賃起累計不得超過該用途的最高出讓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