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的工種的分類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有規定工種的內容,工種就是工作的種類。根據具體的分類方式不同可以分爲多種工種。那麼關於勞動合同上的工種的分類是怎麼樣的?如果按照合同簽訂的期限來分可分爲固定期限工和不固定期限工,還有其他的工種。

勞動合同上的工種的分類是怎麼樣的?

一、勞動合同上的工種如何分類?

(一)從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來分,有固定期限用工、無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用工3種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的終止時間。

2、無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無確定的終止時間。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的期限。

(二)從聘用勞動者的身份來分,有固定用工、臨時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種方式。

1、固定用工,稱爲固定工,用工手續完備,簽訂勞動合同,享有全部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待遇。

2、臨時用工,稱爲臨時工,有的單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續不完備,一般不籤勞動合同,規範點的簽訂勞務合同。工資福利待遇與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沒有社會保險。此種情況雖然違法,卻大量存在。

3、非全日制用工,稱爲小時工,在用人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或者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工資按小時計發,一般不籤勞動合同,沒有社會保險。

(三)從工作制度來分,有標準工時工作制用工,不定時工作制用工,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用工3種方式。

1、標準工時工作制:適於工作時間固定,即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人員。例如行政人員。

2、不定時工作制:適於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需要機動作業或工作,執行彈性工作時間的人員。例如推銷人員等。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於以周、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需要連續作業或工作的人員。例如鐵路、航空、旅遊等行業的人員。

(四)還有勞務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關係在用人單位。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等費用。

勞動合同上的工種的分類是怎麼樣的?工種有很多中類型,按照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來分類的話,可以分爲固定期限工還有不固定期限工,按照工作時間來分類,可以分爲標準工作時間工和不標準工作時間員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