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勞動合同備案要到社保局嗎?

勞動合同的簽署很重要,但是其實勞動合同是需要進行備案的,這是很多人都不瞭解的,一般的話是需要單勞動局進行備案的,現在是到社保局進行,進行備案是讓社保局有一個就業的統計作業的,具體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條文大家可以在下面的法律內容中繼續瞭解。

社保勞動合同備案要到社保局嗎?

一、社保勞動合同備案要到社保局嗎?

勞動合同的備案必須給社保局(或者以前叫勞動局),作爲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社保局備案。

勞動合同備案與社保無直接關係,《勞動合同法》中未要求勞動合同簽訂必須要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原勞動局)作爲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繳納。

社保屬於勞動合同的內容之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的備案是不會影響社保的繳納的,也就是說社保的繳納是每個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保障的權利的,是與勞動合同的備案沒有關係的,大家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也要注意在合同裏面的條文是不是有關於社保繳納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