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交社保局備案嗎?

一、勞動合同交社保局備案嗎?

勞動合同交社保局備案嗎?

不在社保局備案。

(一)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覈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1、應當在勞動合同發生變更後30日內進行登記備案,其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用工登記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覈實後,在《勞動用工登記證》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用工登記專用章”。

二、勞動合同備案辦理方式有哪些?

首先,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提供的資訊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其次,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註銷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註銷手續。

所以勞動者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可以選擇把勞動合同帶到勞動局去備案,當然勞動備案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具體必要條件,但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後,勞動者是可以享受到用人單位購買的社保的,而用人單位需要把勞動者的社保在勞動社保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