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租賃多長時間合同必須籤協議
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上的,要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最長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
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條【租賃合同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二、房屋租賃產生糾紛中介公司要賠償嗎
其實,通常上,房屋租賃中介是不管那麼寬的,你租好房後,他的責任也就到此爲止。
不過,現在的中介的權利變得越來越大,甚至可以直接參與籤合同了,因此,對在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時,中介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應視情況而定。
按照實際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1、如果中介只是提供居間服務,那麼房東與租客產生的糾紛與其沒有關係,中介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如果中介是房東託管的房屋管理方,而租客又與中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那麼發生房屋糾紛時,中介是有可能需要賠償的。
例如因房東與託管的中介產生房屋糾紛,導致租客不能繼續租房,那租客便可以要求中介賠償。
根據上面的情況,中介需要爲租房糾紛承擔賠償責任的,主要就是因爲跟租客直接簽訂租房合同了,所以,實際上要判斷能不能直接找中介處理時,就看當初自己是不是跟中介簽了合同。
當然,實際中房屋中介並不僅僅可能會出現違約的問題,在不同類型的房屋租賃、買賣糾紛,租客也可以選擇不同的解決渠道和投訴部門,具體如下:
1、涉及房產中介無照經營、發佈虛假房源資訊的,可向工商部門反映;
2、涉及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則向物價部門反映;
3、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僞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可向房管部門反映;
4、因一方違約所籤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進行房屋租賃時,如果約定的租賃期限超過6個月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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