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與合同撤銷的區別有什麼

1、從適用範圍來看,撤銷的適用範圍比較廣泛,不僅適用於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領域,而且適用於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爲場合;而解除僅僅適用於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滅的情況。
2、從發生原因來看,撤銷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規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規定的,也有當事人約定的。
3、從發生的效力看,撤銷都有溯及力,被撤銷的民事行爲從開始起無效;而解除則往往無溯及力,只有在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者法律有特別規定及違約解除非繼續合同時,纔有溯及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
【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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