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解除賠償

收養解除賠償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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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除收養


解除收養關係一般以達成解除協議爲原則,具體有如下幾種情況:

1、雙方和平解除。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達成收養關係解除協議,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當事人解除收養關係達成書面協議,並且根據不同方式確定的關係辦理相應手續:

收養關係是經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收養關係是經公證證明的,應當到公證處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公證證明。

2、單方強制解除。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爲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法院起訴解除。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解除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作爲收養人的未婚男子,只要其能夠滿足《收養法》中規定的條件,那麼未婚男子可以收養孩子。其實不管是誰,想要收養孩子的,那麼都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行。只不過,相對來講可能夫妻能夠比較順利的辦理收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銀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