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訂立的自書遺囑有效

怎樣訂立的自書遺囑有效

很多人會在去世前訂立自書遺囑,但訂立時沒有關注一些法律要求而導致遺囑無效,那怎樣訂立的自書遺囑有效?除了自書遺囑,還可訂立代書遺囑,那自書遺囑與代書遺囑有何差別?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分別進行解讀,請看下文詳細內容。

一、怎樣訂立的自書遺囑有效

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筆製作的書面遺囑,遺囑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根據自己的意志對死後的財產預先做出處分。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僞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爲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僞。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爲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二、自書遺囑與代書遺囑有何差別

自書遺囑屬於遺囑中的一種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請他人代替自己書寫遺囑。

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的財產或其他事項所作的處理,應當由遺囑人自己完成。但是,遺囑人不識字或因生病等不能書寫,或者不願意自己書寫的,可以委託他人代寫遺囑。

兩者之間的差別:

1、自書遺囑是由遺囑人親自書寫,並簽名的;代書遺囑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2、代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到場,見證人需要在遺囑上面簽字,而自書遺囑不用。

3、自書遺囑與代書遺囑都是遺囑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只是形式上存在差異。

相信大家現在對自書遺囑的有關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通常的遺囑會以自書遺囑的形式出現,認識自書遺囑有關的內容就顯得很有必要。有關遺產繼承的其他問題,如如何認定遺囑、遺囑與遺贈有哪些區別等,本文限於篇幅對此不多作討論。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遺產繼承方面的問題時,向律師進行諮詢不失爲一種選擇,相信專業的律師會爲您帶來專業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