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鑑定機構是哪個單位

房屋質量鑑定要找當地的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比如建設局監理公司或城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在建築材料、設備使用或施工操作規程上達不到法定質量標準,是目前最常見也最容易引發糾紛的問題。房屋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透過修復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非常複雜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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