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規定放多長時間

哺乳假規定放多長時間

哺乳假規定放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我國《勞動法》對此也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哺乳假時間爲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爲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滿週歲的這段期間。哺乳假是除國家規定的90天產假以外的延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佈的《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女職工,普遍給予了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獎勵,時間長短由各地視情況而定。哺乳期是女職工哺育嬰兒的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爲一年。

但有些地方有關於哺乳假的規定,比如廣東省就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後,若有實際困難本人可申請,經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滿週歲。

哺乳假期間,所在單位應按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發給工資。參見《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但執行這一條的話,必須確有實際困難還得要單位領導批准。單位領導若不批准也沒辦法。但至少是有地方法律依據,是可以向單位申請的。

媽媽應該根據你所在的地方,去相關法律部門瞭解清楚哺乳假的規定。當然,你也可以將實際困難告訴單位,向領導申請一下試試,或者你可以表示休至哺乳期滿但不要工資,有些單位可以同意讓員工將每天一小時的假摺合成30天,可以連續休大概一個月左右,工資照發。

爲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動計劃生育,促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具體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週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我國規定的哺乳假是一年,但實踐中可能因爲多方面的原因而導致哺乳假的時間比較多,許多時候是六個月。同時,大家需要注意,哺乳假期間,用人單位同樣是要支付女職工相應工資的。不過,也有單位不僅不給發工資,甚至連哺乳假也不批准。在必要的時候,您可以聘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