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哺乳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規定的哺乳期是12個月,每天哺乳時間爲兩次,每次除去來回路上的時間爲半小時,來回路上的時間也算工作時間,不扣除工資。也可以兩次哺乳時間合併在一起使用。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爲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勞動法規定哺乳期限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