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經偵大隊立案標準

車險經偵大隊的立案標準是,汽車騙保金額超過三千元,公安部門便可立案偵查。汽車騙保金額超過三千元的,屬於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所以應當予以立案偵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車險經偵大隊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