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大隊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經濟偵查大隊,僅對經濟犯罪行爲負有法定的偵查與處理義務與權力。公安機關立案的標準如下:
1、認爲有犯罪事實;
2、涉嫌犯罪數額、結果或者其他情節達到經濟犯罪案件的追訴標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3、屬於公安機關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4條規定:【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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