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國企的標準是什麼

在我國,尤其是夏季,職工中暑的現象已經是相當普遍,可謂是“家常便飯”了。更有一些職工由於在炎熱、炙烤的大太陽下工作,致使猝死的悲慘的現象發生,這對於職工勞動權益的保護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高溫補貼的政策勢在必行。那麼,高溫補貼國企的標準是什麼?一起來看一下吧。

高溫補貼國企的標準是什麼

一、高溫作業注意事項

目前,已進入盛夏高溫季節,施工現場環境溫度高,工作條件相對惡劣,施工人員勞動強度大,易出現過度疲勞、中暑現象,是事故多發時期。爲確保高溫季節安全施工作業,結合高溫季節施工出現的不安全情況,總結出以下幾項重點安全事項:

1、各維護單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不得爲趕工期隨意加班加點,要採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或輪換作業的辦法,避免高溫日照曝曬、疲勞作業和防止職工中暑。同時應積極主動、熱心關懷施工人員的身體,防止施工過程中因高溫天氣引發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各維護單位必須配置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風油精等防暑降溫藥品。除緊急搶修外,各單位可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合理安排檢修工作,避開高溫時段,趁早晚較爲涼爽的時間抓緊施工。

2、對職工進行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教育,使職工知道中暑症狀。

3、爲防止高處墜落,心情不好時,身體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者不準進行高處作業;外腳手架、腳手板、安全網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條件不具備時,不準上高空作業。

4、施工現場嚴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崗,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檢查,確保勞動防護措施的真正落實。

5、遇高溫、大雨、雷電和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高處與露外作業。

6、定期對臨時用電進行檢測,每個電器設備必須做到“-機-箱-閘-漏”的要求,配電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電工拉斷電源,並巡查施工現場。

7、施工現場電焊時在下層火花着落處要設有圍板攔住防止擴散,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氧氣乙炔瓶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防曝曬工作。

8、特別是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等領域的安全監督,從嚴落實高溫氣候的日常監控、監督措施。

二、高溫補貼國企的標準是什麼

(一)高溫補貼的領取人羣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二)高溫補貼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爲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爲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爲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高溫補貼標準

按照規定,6月至10月期間,從事露天工作的勞動者及室內工作溫度在33℃以上的勞動者,將每人每月獲得150元的高溫補貼,因事假、工傷等因素導致不能正常出勤的,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每人每天6 .9元。用人單位還需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逾期未改正補發高溫補貼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四)注意事項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爲。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私企需要,承擔高溫補貼費用,相應的國企也應當發放高溫補貼。但是,關於高溫補貼國企的發放標準並沒有統一的制定,依據不同地方國家企業的基本企業發展情況來綜合確定。但由於現實生活中員工害怕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往往不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