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溫補貼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全球氣候變暖已經是衆所周知的事了,進入炎炎夏日更顯得熱不可耐。但是生活還在繼續,有很多戶外工作的勞動者依然在頂着烈日在戶外勞動。國家爲了預防勞動者在戶外中暑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安徽省高溫補貼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安徽省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安徽發放時間:6月、7月、8月;

【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佈的爲準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透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應遵守國家、省防治高溫職業危害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實際,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溫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4、企業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季節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季節津貼。高溫季節津貼計入工資總額,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5、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確保高溫季節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

6、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7、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8、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9、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透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10、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1、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2、其它高溫福利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爲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如上所述,安徽省高溫補貼標準最新版的內容就這些了。政府制定了這一系列法律法規來保護戶外勞動者的權益,各用人單位應當自覺執行,遵紀守法。同時,勞動者也應當有監督用人單位的執行情況的權利。除了這些,戶外勞動者也應當採取恰當的方式進行防暑降溫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