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陝西省高溫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夏季的到來,陝西各地的環境溫度也逐漸上升,雖然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對人身有損傷,但是由於工作性質的需要,不少職員即使在高溫環境時也不能得到休息,爲了保護這部分職員的權益,陝西省制定了陝西省高溫補貼標準。

2021年陝西省高溫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陝西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去年我省對高溫津貼標準做了調整,爲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爲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二、職工沒有拿到高溫補助如何維權?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透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三、高溫補助需要繳納個稅麼?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僱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從範圍上包括單位財會、勞資、工會、後勤和其他部門發放的種類與任職受僱有關的一切所得。因此單位發的高溫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對於勞動者來說高溫津貼是屬於勞動者工資性收入的,自然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合理的。

對滿足高溫費領取條件的職員,每人每天發放25元,由此可以看出,陝西省的經濟發展水平在我國是靠前的,高溫費是按天計算,按月發放的,若職員提前離職,則在其離職之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