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溫費發放標準2023是什麼?

浙江高溫費發放標準2023是什麼?

一、浙江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浙江高溫費發放標準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的高溫津貼數額。高溫津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二、各地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什麼?

1、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2、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3、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爲,黑龍江、青海等四個省份。

4、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爲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爲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爲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3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爲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高溫補貼是對在高溫環境下依然需要工作的員工的一項額外的補償,通常是在夏季的六月至八月之間會進行發放。發放高溫補貼需要按照我國的相關標準執行,拒不支付或者用其他的項目進行替代的,將視爲違法的行爲,員工有權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