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生病可以主動離職嗎?

員工生病可以主動離職嗎?

一、員工生病可以主動離職嗎?

可以主動離職。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解除勞動合同情況

屬於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從08年開始算);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病的員工是不建築主動離職的,因爲法律上規定了主動離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一般是不支付經濟賠償金的,這對於員工的生產醫療顯然是構成了嚴重的問題,具體情況下應當與公司協商進行認定,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