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需要賠償嗎?

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需要賠償嗎?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需要賠償嗎?

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指的是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合同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一般可分爲協議解除、單方解除、法定解除這三種。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包括哪些?

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解除合同,也可以透過到勞動局仲裁或者是直接到當地法院進行起訴的方式來解除。這個過程需要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來支撐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