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保密賠償金是多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保密賠償金是多少?

在一些特殊行業,用人單位會要求勞動者同其簽署一份保密協議。如果今後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會根據協議約定賠償保密費用。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保密賠償費標準是多少?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又應該如何賠償?這些問題涉及勞動者的切身利益,讓我們隨着本站小編的這篇文章做個簡單學習。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保密賠償費用是多少?

1、如果簽了保密協議的話,公司也是要給你補償金的,也就是說,在解除合同之後,除了正常的工資和離職的補償金之外,公司還要另外支付給你一筆補償金的,如果你在約定的時間,你違反了保密合同的約定,公司是可以要求你返還補償金,並且還要補償給公司一定的金額的

2、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經濟補償的標準爲:勞動者在本單位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最高爲12個月工資。月工資爲:本人最近一年工資的月平均數。

二、哪些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用人單位非常解除勞動關係需要如何賠償?

1、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2、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4、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綜上所述,如果我們在特殊行業工作,和用人單位有簽署保密協議。那麼我們申請離職的時候,要清楚明白解除勞動關係保密賠償費用是多少。這樣透過拿到的賠償金,我們就可以知道用人單位是不是如數賠償。如果發生用人單位少賠,或者拒賠的情況,我們可以向其申訴或者透過第三方進行調停,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江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