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欠薪立案標準是什麼?

【爲您推薦】太和區律師 雲龍縣律師 鳳縣律師 青川縣律師 索縣律師 拉孜縣律師 宿城區律師

惡意欠薪立案標準是什麼?

在以往的新聞報道中,我們經常看到農民工被包工頭惡意欠薪的事件。對於這種行爲,除了勞動管理部門給予經濟處罰外,如果構成犯罪,公安機關還會立案偵查。將惡意欠薪列入刑法,對於農民工維權非常有幫助。那麼惡意欠薪立案標準是什麼?小編根據有關法律知識總結了下文,我們一起做個瞭解。

一、惡意欠薪立案標準是什麼?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數額較大;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

二、惡意欠薪會面臨什麼樣的經濟處罰?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惡意欠薪罪應該如何量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四、惡意欠薪的主要表現有什麼?

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爲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隱匿、銷燬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綜上所述,我國將惡意欠薪列入刑法,當事人最高可以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對於多次追討無效的,勞動者可以到派出所報案。符合惡意欠薪立案標準的話,派出所會立案偵查。這裏通常從欠薪金額、有無故意轉移財產以逃避支付工資的行爲等方面判斷是否立案。同時,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