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期限用工,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的終止時間。2.無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有合同無確定的終止時間。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的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