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範本是怎樣的?

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範本是怎樣的?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問題我們需要明白一個問題就是在你重新進入相關用人單位的時候是需要前一用人單位的解除證明的,那麼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範本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與________同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________同志,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同志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應注意什麼問題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爲,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註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若違反法律的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祕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纔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2、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爲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

(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准許開始整頓後,因出現剩餘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爲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發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透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範本是怎樣的相關資料,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相關證明是需要原單位來出具的,孕婦解除勞動合同與普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範本基本上是不一樣的,只是在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一欄會有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