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勞動合同隨時離職可以嗎?

不籤勞動合同隨時離職可以嗎?

一、不籤勞動合同隨時離職可以嗎?

不籤勞動合同是可以隨時離職的。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爲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而不用提前30天。在離職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二倍的工資。如果單位不支付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法及勞動合同,只規定辭職的:在試用期的,提前3天提前申請辭職;試用期結束,轉正定級的,那麼要提前30天申請辭職,但最好在月頭提出申請,那麼公司人事部也好終止下個月社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本身就具有跟員工在達成關係的同時出具一份合同的義務,如果單位沒有做到這個義務也就讓員工有了可以隨時離職的權利,如果單位用各種理由阻止員工離職就是違法的,此時員工受害的權益還要得到單位相應的經濟補償纔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