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調崗降薪如何處理

第一、勞動者就用人單位單方調崗行爲,可以申請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第二、用人單位若存在調崗行爲不合法、不合理,則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經協商未果的情況下,針對此種違法調崗行爲,勞動者有權拒絕接受,可以起訴要求繼續按照原勞動合同履行。
第三、勞動者若不想繼續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以用人單位違法調崗爲由,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不同意調崗降薪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