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標準是什麼?

一、廣東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標準是什麼?

在廣東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標準是什麼?

廣東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標準,一般是可以享受喪葬費、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等賠償。

喪葬費標準爲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

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爲: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分配原則

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可領取的工傷保險金。

給付的標準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爲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爲: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三、非因工死亡社保賠支付的方式

(一)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卹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賠付標準是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申請的,法律上針對不同程度的工傷後果的賠償標準是不同的,近親屬可以向工作單位要求給予上述賠償,具體情況可以協商進行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