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摔倒在酒店的責任由酒店承擔嗎?

一、顧客摔倒在酒店的責任由酒店承擔嗎

顧客摔倒在酒店的責任由酒店承擔嗎?

酒店是否對顧客摔倒承擔責任,需要看酒店是否提供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立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明確了安全保障義務人的義務範圍和責任界限。其中第六條指出,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爲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爲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根據司法解釋可以得知,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設施不當,設施存在隱患,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有關,那麼酒店就必須承擔責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導致客人摔倒、酒店沒有設定安全警示牌導致客人受傷、不法人員進入酒店將顧客摔倒等情況。如果酒店已經盡到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比如已經盡到危險告知、安全保障措施、發生事故後積極救助和報警等,那麼酒店就不須承擔賠償責任。其次我們還要看入駐酒店的是否是特殊人羣。比如未成年人同父母入駐酒店,因酒店安全隱患導致摔傷,那麼根據《民法通則》,監護人應該對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依法進行監督和保護這一條,未成年人家長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具體責任比例如何劃分應根據案情實際情況來定。

二、如果酒店方存在過錯,顧客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我們依據傷害程度可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誤工損失、護理費、鑑定費等費用。如構成傷殘,還可要求賠償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等費用。

顧客摔倒在酒店怎麼辦?因酒店原因導致顧客受傷後,顧客可以和酒店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成共識,可透過法院解決。顧客在案發過程中要及時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或消協等,最好利用手機留有影像資料並儲存好入駐當天的發票單據。如果這些證據未及時取得,可能導致證據消失。在今後案件審理時會相當被動,甚至導致敗訴。我們在去往醫院過程中要記得留下打車發票,在住院過程中所有的醫藥費單據,如需轉院要記得開轉院證明等材料,在沒有完全康復前最好不要辦理出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