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誹謗法律責任是什麼?

微信誹謗法律責任是什麼?

現代社會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網絡社交平臺逐漸得到普及和推廣運用,以微信爲代表的社交媒體逐漸得到普及。然而,微信在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方便的同時,也產生很多令人苦惱的問題,例如微信誹謗。有關微信誹謗法律責任的內容請閱讀下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微信誹謗法律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侵害名譽權在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體現就是對他人進行侮辱和誹謗。侮辱主要是指用語言或行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在公開場合對他人辱罵、嘲諷、使他人蒙受恥辱等;誹謗主要是指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捏造的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爲,如毫無根據地捏造、虛構他人存在不好的問題等四處散佈。

我國《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若用戶透過微信羣聊、朋友圈等形式發佈貶損、誹謗他人人格的不實資訊,將可能構成名譽侵權,並承擔向被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甚至金錢賠償等法律責任。

若侵權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則人民法院可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11條規定,將判決的主要內容和有關情況公佈於衆,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情節嚴重的,法院可依法按照妨害執行的相關規定處理,甚至處以刑罰。

根據《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網絡誹謗資訊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作爲自訴案件,被誹謗的當事人,可以保留、蒐集證據,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以上就是微信誹謗法律責任的相關內容。微信雖然多爲熟人交流但也有一定的影響力和傳播範圍。如若造成微信誹謗,透過朋友由網絡延伸至現實,極有可能給受害者帶來更大的傷害,甚至引起法律糾紛,所以一定要請多多注意這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