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語言誹謗要負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誹謗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侵權責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22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