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賠償的原則適用於哪些情況?

一、懲罰性賠償的原則適用於哪些情況?

懲罰性賠償的原則適用於哪些情況?

懲罰性賠償的原則適用於情況具體如下:

1、商標侵權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爲制止侵權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財產保管人有重大過失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消費者購買到質量不佳的產品而導致自己的人身、財產權益受損

《消費者權益法》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一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併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4、商家違法經營

《消費者權益法》

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5、商家播放虛假廣告

《消費者權益法》

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發佈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經營者、發佈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

1、主觀要件。須侵害人主觀上具有惡意、在道德上可非難,也即當行爲人的行爲是故意的,或明顯不考慮他人權益,具有嚴重疏忽行爲和重大過失行爲時,行爲人才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適用懲罰性賠償有利於督促不法行爲人在將來慎重行事,以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2、客觀方面。不法行爲人以作爲或不作爲的方式實施了損害受害人合法權益的不法行爲。作爲的行爲,就是行爲人積極地實施了某些行爲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不作爲的行爲,是指行爲人消極地放任損害結果的發生。對於那些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又具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爲應當適用懲罰性賠償。

2、客觀要件。須確實造成了受害人的損失。這個損失既包括直接的財產損失,也包括可期待利益的損失,還應當包括非物質損害的損失(主要是精神損失)

4、因果關係。損害結果和不法行爲之間必然存在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所發生的損害結果必須是由於不法行爲人的不法行爲造成的,而不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

民事主體在故意實施侵權行爲之後,一旦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權益嚴重受損,那麼侵權者有可能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此類責任相比較於過錯責任、違約責任而言,需要支付的賠償金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