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庭

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庭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爭議仲裁庭有一般仲裁庭和

  勞動仲裁機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rn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設仲裁員名冊。rn  仲裁庭制。rn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員獨任仲裁。rn  迴避制度。rn  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當事人也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①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③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④私自會見者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者當事人、代理人請客送禮的。